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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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历史出处
奔走相告 宋 张孝祥《寿芝颂代愡得居士上郑漕》:“诏天下之日,淮民欢呼,奔走相告,自州达之县。”
坐薪悬胆 《金史 术虎筠寿传》:“中都食尽,远弃庙社,陛下当坐薪悬胆之日,奈何以球鞠细物动摇民间。”
如臂使指 东汉 班固《汉书 贾谊传》:“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莫不制从。”
反治其身
因噎废食 汉 刘向《说苑》:“一噎之故,绝谷不食。”
一寸光阴一寸金 唐 王贞白《白鹿洞》:“读书不觉已春深,一寸光阴一寸金。”
生死有命 晋·葛洪《抱朴子·对俗》:“生死有命,修短素定,非彼药物,所能损益。”
白发苍苍 唐 韩愈《祭十二郎文》:“吾年未四十,而视茫茫,白发苍苍,而齿牙摇动。”
以毒攻毒 宋 罗泌《路史 有巢氏》:“而劫痼改积,巴菽殂葛犹不得而后之以毒攻毒,有至仁焉。”
绘声绘影 清 陈廷焯《白雨斋词话》第五卷:“绘声绘影,字字阴森,绿人毛发,真乃笔端有鬼。”